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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八婺大金匠” “八婺杰出金匠”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7 浏览:1951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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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百工之乡八婺金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金委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就开展第二批新时代“八婺大金匠”“八婺杰出金匠”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3年在全市遴选“八婺大金匠”20名、“八婺杰出金匠”125名(遴选指导数见附件1)。

二、遴选原则

(一)遴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

(二)新时代“八婺大金匠”“八婺杰出金匠”人选重点从我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工人中遴选产生。

(三)遴选人选要向中青年人才倾斜,八婺大金匠入选人员中,50周岁及以下高技能人才占比原则上不少于50%;八婺杰出金匠入选人员中,45周岁及以下高技能人才占比原则上不少于50%。

三、遴选要求

新时代“八婺大金匠”“八婺杰出金匠”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原则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在金全职工作1年以上。“八婺大金匠”“八婺杰出金匠”还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八婺大金匠

八婺大金匠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精湛技能,在省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或获得省级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省级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培养选手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前五名。

(二)八婺杰出金匠

八婺杰出金匠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过硬技能,在地市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或获得市级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市级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力;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培养选手获得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前五名。

(三)推荐人选要重点从我市“2+4+X”产业和省政府公布的隶属我市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从业人员中遴选。

(四)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五)为将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新时代八婺金匠培养支持范围,避免重复支持,其中已入选浙江大工匠和浙江杰出工匠的人员,视同八婺大金匠;入选浙江工匠的人员,视同八婺杰出金匠。已入选“金领511”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技能大师、首席技师,分别视同八婺大金匠、八婺杰出金匠。不再另行推荐。

(六)人员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点为2023年5月1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内的人员,还需出具书面承诺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国有单位需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民营单位需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对入选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返聘1年以上。

四、推荐程序

“八婺大金匠”和“八婺杰出金匠”遴选工作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按程序进行。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市区范围的省(部)属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市属国有企业人员、事业单位的人员按隶属关系向业务主管部门申报。

(二)推荐。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主管单位和省(部)属在金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八婺大金匠”“八婺杰出金匠”人选的推荐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遴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加强资格审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推荐条件、标准和程序,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三)加强动员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高技能领军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四)每个推荐人选提供纸质材料一本和PDF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电子扫描件及文档要求一人一档,文档统一命名“姓名-申报单位”);各推荐单位应在2023年3月10日前上报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推荐函等材料。

联系人:东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0579-86675761

材料报送地址:东阳市振兴路609号东阳市人力资源大楼
 

附件:1.“八婺大金匠”“八婺杰出金匠”遴选指导数

2.纸质材料要求

3.申报表

4.简要业绩材料格式要求

5.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

6.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

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八婺大金匠”“八婺杰出金匠”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427a498aae12e15cb81da4b0d74d9f72.doc (135.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