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作为经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序号 | 职业编号 | 职业名称 | 等级 |
1 | 6-06-03-01 | 手工木工 | 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
2 | 4-08-08-12 | 家具设计师 | 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
二、认定时间2021年认定时间安排
理论考试时间 | 报名时间 |
5月24日 | 5月6日——5月12日 |
6月28日 | 6月7日——6月15日 |
7月22日 | 7月5日——7月11日 |
8月26日 | 8月9日——8月15日 |
9月26日 | 9月6日——9月12日 |
10月28日 | 10月11日——10月17日 |
11月25日 | 11月8日——11月14日 |
相关说明:
- 理论考试时间从上午8:30开始,技能实操考核在统一理论考试后1周内完成。
- 如遇认定量较大等特殊情况,需分批、分天考核的,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认后实施。
- 为减少能耗、提升认定质量, 同一职业、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 25 人的取消认定计划或延迟。
三、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 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 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三级/ 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4)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助理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达2年(含)以上。具有所申报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4.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达到4年(含)以上。具有所申报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四、认定申报须知
1、报名方式:
请申报认定人员识别上面的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我们将进行统计,达到规定人数后组织考试。请申报认定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1108室)
3、联系人:何老师(15958485948)、杜老师(13575914270)
4、办公室电话:0578-86327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