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金华高新园区高新产业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就2012年度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根据《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金政发〔2009〕92号),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按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方式进行。今年拟分两批进行认定,第一批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8月10日。申报企业填写《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一式12份和整套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园区高新产业局)审核盖章后送交市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处。
二、市级创新型企业申报
根据《金华市创新型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金政办发〔2011〕37号),市级创新型企业组织一批申报认定工作,今年的申请认定截止时间为8月10日。申报企业填写《金华市创新型企业申报书》一式12份和整套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园区高新产业局)审核盖章后送交市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处。
三、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申报
为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创新实力,根据《金华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金市科字〔2009〕23号),今年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拟分两批进行申报,第一批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8月10日。申报企业填写《金华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申请书》、研发中心建设方案一式12份和整套材料(包括申请书、建设方案、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园区高新产业局)审核盖章后送交市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处。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园区高新产业局)、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指定专人认真组织、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工业与高新技术处联系人:管明,电话:82469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