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或组织:
根据《东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东政发〔2018〕199号)及《东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东质评办〔2018〕1号)文件精神,东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即日起组织开展2020年东阳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一)东阳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 授奖对象为东阳市辖区内从事产品生产(含农林产品加工)、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医疗教育,且在行业内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的组织。
(二)东阳市市长质量奖“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管理方法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包括各类组织中内设的部门、分厂、车间和班组等);在质量管理研究、质量管理方法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一线员工)。
二、申报范围
东阳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产品生产(含农林产品加工)、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医疗教育的组织,在管理方法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包括各类组织中内设的部门、分厂、车间和班组等)和在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方法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一线员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网络经济产业、休闲旅游服务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医疗教育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组织,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质量强市”工作、“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团队,有效推广或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个人积极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组织、团队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质量奖”(组织)
1、在东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按规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6、申报前3年内无以下情形:
(1)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2)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出现不合格。
(3)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
(4)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诚信缺失情况。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2—6项基本条件。
(二)“贡献奖”(团队)
1、团队所在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3年。
2、团队应有质量管理方法创新,为所在组织提升质量水平、经营管理绩效作出突出贡献,创新成果可推广应用。
3、团队所在组织社会形象良好,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和诚信缺失不良记录。
(三)“贡献奖”(个人)
1、在本市从事质量或与质量相关工作6年以上。
2、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在所在组织或行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经营管理绩效作出突出贡献;对形成组织质量文化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本职岗位质量管理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给组织或社会带来卓越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管理实践或在本职岗位创新运用质量管理工具,研究成果已在相关领域应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实践成果可推广应用。
4、恪守职业道德,个人无严重违法违规和诚信缺失不良记录。从事管理实践的所在组织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和诚信缺失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质量奖”、“贡献奖”(团队)应提供以下材料:
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
1.申报表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是指2017—2019年连续三年的指标;
2.组织简介限3000字以内,内容按照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
3.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审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及其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开展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报告文字力求简洁,字数不超过6万含图表。申报“贡献奖”(团队)需详细阐述其质量管理创新项目采用的方法工具内容、创新点和项目展开,说明为所在组织提升质量水平、经营管理绩效作出的突出贡献,以及推广可行性;
4.证实性材料是指在申报表中涉及的,需组织提供和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注册证书、纳税说明、统计证明、环保证明、审计报告(连续三年)、行业排名证明、各种荣誉称号等;
5.提供组织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工作总结一份;
6.《东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或《东阳市市长质量奖“贡献奖”(团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二份、电子文本(U盘)一份。电子文本格式为:申报表和组织简介以Word格式,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以PDF格式。
(二)申报“贡献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自我评价报告。详细说明在质量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一线质量策划、控制、改进及创新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成效和突出贡献;
2.《东阳市市长质量奖“贡献奖”(个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3.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包括个人的身份及各类资格证书,从事重大质量工作(活动)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质量管理科学研究成果、荣获省部级以上质量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上述1、2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式二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3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五、申报要求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东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标准监管科509室,地址:人民北路3号,联系电话:8692423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东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