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即日起组织开展2022年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设2个奖项,其中“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为鼓励创新,同时设立“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以下简称“质量管理创新奖”)。“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合并申报(质量管理创新奖不单独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东阳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产品生产(含农产品加工)、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医疗教育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以及在“质量强市”“品字标”品牌和浙江出口名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的组织申报。
三、申报条件
“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东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和知识产权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农业企业生产的产品需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任意一项认证。
(七)参评组织“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居同行业前列,对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作要求。
(八)申报前3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1.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和诚信缺失行为。
2.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
3.发生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负有责任的。
四、申报材料
(一)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二)自我评价报告。申报质量奖需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对照GB/T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三)《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四)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标明地点及其职责;提供控股子公司等证实性材料。
上述1-3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和一式二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第4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申报书面材料用 A4 规格的纸张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页数不超过 150 页;证实性材料用 A4 规格的纸张正反面装订成册,页数不超过 100 页。打印包装从简。申报表电子版材料须为 Word 文件格式,电子版申报材料标题为“参评组织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
五、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
(二)申报方式。采用书面申报、统一受理的方式。
(三)审核推荐。质量奖申报材料报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分局),经各所(分局)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组织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评审办。
市评审办地址: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东阳市人民北路3号)509室,联系人:任蓉,电话:86924236/13665849455,电子邮箱:80964144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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