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部分职业(工种)技师直接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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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满足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劳社培〔2007〕1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焊工、电工、车工、铣工、钳工、模具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手工木工、汽车维修工等10个职业(工种)开展技师直接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符合以下申报条件之一并从事以上职业(工种)工作的企业职工。

1. 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须由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2.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的项目、市以上三等奖的项目两项以上、或获得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二、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根据《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交《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附件2)、获奖证明复印件、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复杂技术难题的方案等。

2、单位推荐。企业根据直接认定的工作要求,初审后形成综合推荐意见。同时,企业将直接认定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公示表(附件3)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经企业初审公示无异后,由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

3、汇总审核。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递交专家考评。

4、专家考评。专家考评组对申报材料、能力和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对参加评审人员进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或组织面试,确定通过认定人员名单。通过评审的人员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报时间:2019年7月5日— 8月4日

四、申报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人才大楼4楼403办公室

五、联系人:楼彬彬,联系电话:82366855
附件:1.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2.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

3.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业绩公示表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日

附件下载:

金人社发【2019】41号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部分职业(工种)技师直接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bc711716a86508fd39e79a36d9d84bfa.pdf (961.6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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