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协会章程第二十五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费的缴纳标准:
一、担任会长领导职务的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为50000元。
二、担任常务副会长领导职务的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为30000 元。
三、担任副会长领导职务的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为20000元。
四、担任常务理事领导职务的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为8000元。
五、担任理事的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为2000元。
六、其他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为800元。
第三条 会费缴纳时间:
一、会员入会后即应缴纳当年会费,以后在每年6月底前交清当年会费。
第四条 会费的使用管理,按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经 2014 年 4 月 3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