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0和2011年,经各地商贸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有关机构和专家认真审核,并经社会公示,我厅共认定了“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注册商标:胡庆余堂)”等298家企业(品牌)为“浙江老字号”。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老字号振兴和发展工作,实现民族自主品牌的复兴,省商务厅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第四批浙江老字号普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普查
在原有普查的基础上,各地商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普查力度和范围,全面摸清和掌握当地所有相关企业情况;深入挖掘老字号资源,协助企业梳理历史渊源、文化传承和技艺保护;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开展企业走访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成立老字号协会,通过协会开展相关工作,提高普查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
二、认真组织申报
各地商贸主管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根据《“浙江老字号”认定办法》(见附件1)的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指导有关单位据实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并做好资料审查,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浙江老字号”,须经申报单位逐件加盖公章、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在申报书(附件2)上盖章确认,并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向我厅报送正式申报公文、申报汇总表(附件3)。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分析、论证、评审并公示,择优推荐。不符合认定规范要求或存在争议的一律不得申报。未通过前三批认定的企业可按要求全面提供材料,重新参加申报。
三、严格审核把关
从前三批“浙江老字号”的申报情况看,申报企业基本上能够按照认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但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文字材料不够详细、证明性材料不够充分等问题。在组织企业申报过程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申报培训,加强对企业材料申报的指导,严格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商标证明的一致性,指导企业详细准备有关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和有效的证明性材料,要求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
四、做好监督管理
对已认定的前三批“浙江老字号”企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指导,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掌握企业的重大变动情况,了解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及时向我厅报告。现将我省29家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企业予以通告(附件4)。每年3月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须将当地浙江老字号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采取的政策措施等上报省商务厅。
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商务厅商贸发展处 徐兵珍、倪水泉
电 话:0571–87057546、87057575
联系人:浙江省老字号企业协会 解建光
电 话:0571–87293003–806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老字号”认定办法
2.“浙江老字号”申报书
3.各市申报“浙江老字号”汇总表
4. 前三批浙江老字号变更情况
浙江省商务厅
2013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浙江省“第四批浙江老字号”认定文件.doc